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区域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集中招标公告
根据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推进要求,按照《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招采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细则》相关要求,组织本次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区域包含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四个区域的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集中招标。现向西南区域符合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分包单位准入要求的合格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分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组织: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招标区域:西南地区。包括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如有项目超出以上区域的,该区域实施了集中招采,则应使用该区域中标单位;如未实施集中招采,则本次招标中标单位可继续履约。招标内容:
3、招标内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区域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集中招标、西南区域各分公司及各项目施工生产所需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具体数量以西南区域各分子公司同中标分供单位签订执行合同为准)。
4、分供类容:车辆租赁、驾驶员派遣。
5、招标期限:两年。到期后,可视履约情况、市场价格浮动情况由招标方决定是否重新招标。未实施新的招标之前,中标单位可继续履约。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法的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服务公司,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应当是持有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服务公司授权委托书的人员。
3.参与投标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专业的管理考核制度。
4.参与投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须知
1.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车辆租赁经营的公司,有长期供应招标人所需车辆租赁能力的服务商或其具有合法授权委托手续的代理商。
2.投标人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3.对于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宣布投标人不合格。
4.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6.整个管理过程必须达到招标书及合同中所制定的标准,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管理情况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告知投标人,投标人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
7.投标人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造成项目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8.投标人派到项目司机须身体健康、有劳动合同,年龄不超过55岁,须向甲方提交劳动合同、健康体检证明交甲方备案。
四、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一)标书内容
1.报价表。
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企业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投标的不用提供)。
3.个人简历或业绩(曾经或者现在服务的企业等)。
4.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书。
5.其他资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提供评分表所列举的其他资料)。
(二)格式要求
1.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3.投标书统一用电脑制作,使用 A4 纸张打印,文字叙述清楚,无涂改。目录、报价表分别置于标书的第 1、2页。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通过现金方式,向招标人缴纳 1000元投标保证金。
2.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未中标单位可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未按时送交标书;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4)中标后拒签合同的;
4.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无效的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
(1)逾期送达的投标书;
(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书;
(3)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加盖法人章、公章,无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6)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六、开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一)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发标时间:2023年5月9日10:00
2.发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中建大厦27楼
3.投标时间:2023年5月9日12:00——2023年5月11日12:00
4.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15:00
5.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中建大厦27楼
6.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二)评标原则
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整体对投标方的资质、经营信誉、报价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中标方式
1.排名。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打分后,取分数最高为拟中标单位。
2.定价。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拟中标单位的报价清单,拟定中标价。
3.定标。拟中标单位如均接受中标价,则即全部取为中标单位。如有单位不接受,则顺次约谈后续排名单位,直至接受中标价的单位取满数量为止。
(四)合同签订
1.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通知中标单位,招投标双方签定合同,投标人同时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2.中标方中标后,需在接到我司通知起,五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与我司签订《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合同用作合作意向、内容、方式、中标价格等重要条款的基础。由项目所在单位就验收方式、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与分包单位签订具体的执行合同。框架合同以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
3.签订具体执行合同。《车辆租赁及驾驶员派遣服务执行合同》对合同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为完整的独立合同,本次招标对公司所属单位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各单位均拥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中标人在签订框架合同和执行合同时无权调整合同范本条款,否则被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方可与备选中标人签订合同。其余相关条款可以结合工程实际,由招标方进行局部完善和修正。
4.中标单位不能悔标,否则我司将扣除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淘汰出合格供商名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方
电 话 :18738239595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7楼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