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2023年大宗食品食材供应集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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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推进要求,按照《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招采管理办法》和《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细则》相关要求,组织本次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区域包含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四个区域的大宗食品食材供应集中招标。现向西南区域符合大宗食品食材供应分包单位准入要求的合格大宗食品食材供应分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组织:综合办公室

2、招标内容: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区域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地区总部、各项目施工生产所需大宗食品食材供应单位。

3、分包内容:大宗食品食材供应

4、招标期限:两年。即日起至即日起至2025年6月9日。到期后,可视履约情况、市场价格浮动情况由招标方决定是否重新招标。未实施新的招标之前,中标单位可继续履约。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法的大宗食品食材供应单位,各项证照合法、齐全,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合法的个人大宗食品食材供应商,证件合法、齐全,经济实力较强。近3年内有工地大宗食品食材供应的经历或同类(学校、超市、企事业单位等)业绩,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参与投标人必须是大宗食品食材供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人)或经营商本人,并且需具备履行合同的供货和配送能力。

三、投标须知

1.经营者供给的食材需提供“三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全国工业食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检验检疫合格报告,保证食材供应质量卫生,禁止提供有毒有害等异常食品。若因经营者供应质量不合格食品等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

2.经营者提供食品食材要保质足量,现供现给,不过多囤积。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在食堂中调查食物食品质量、数量、价格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告知经营者,经营者应虚心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不良现象。

3.经营者应保证食品食材运输过程中的卫生、整洁,运输设备洁净无污染,工作人员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拟派驻的配送货人员须提供健康证或健康证明(提供证件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遵守餐饮法规及项目的有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4.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及时送至指定地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经营者应提供所供应食品来源,有效期等信息。

6.经营者提供的食品食材应当拥有相适应的食品原材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做好相应的消毒、通风、防腐、防尘、防鼠虫等储存工作。

7.经营者应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在运输时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若因经营者运输不当等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经营者承担相应责任。

8.经营者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经营者自行负责;造成项目损失的,由经营者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9.公司或项目对经营者的大宗食品食材供应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经营者应立即整改,如无整改或问题仍然存在的,公司或项目有权使经营者退场,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

10.招标公告将公布于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中,届时投标方可根据官网公布的信息参与投标。

11.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大宗食品食材供应合同》。

四、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一)标书内容

1.报价表。

2.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企业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投标的不用提供)。

3.个人简历或业绩(曾经或者现在经营项目等)。

4.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书。

5.其他资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提供评分表所列举的其他资料)。

(二)格式要求

1.所有材料装入文件袋后密封,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查。

3.投标书统一用电脑制作,使用 A4 纸张打印,文字叙述清楚,无涂改。目录、报价表分别置于标书的第 1、2页。

五、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通过转账方式,向招标人缴纳 1000元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号:0342620110100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行号:103100000018

2.确定中标单位之日起,未中标单位可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未按时送交标书;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

3)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4)中标后拒签合同的;

4.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无效的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无效:

1)逾期送达的投标书;

2)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书;

3)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4)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未加盖法人章、公章,无法人或法人委托人签字;

6)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六、开标、定标及合同签订

(一)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

1.发标时间:2023年6月6日10:00

2.发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中建大厦27楼

3.投标时间:2023年6月6日12:00——2023年6月8日12:00

4.开标时间:2023年6月9日15:00

5.开标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中建大厦27楼

6.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工作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

(二)评标原则

评标按照招标要求和条件进行,整体对投标方的资质、经营信誉、报价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按附件4的评分方式确定投标方名次

(三)合同签订

1.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评估、论证后通知中标单位,招投标双方签定合同,投标人同时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2.签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经招标方通知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前往指定地点与我司签订《大宗食品食材供应合同》,合同以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签订。

3.中标单位不能悔标,否则我司将扣除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淘汰出合格供商名册。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东方

18628196854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7楼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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